本文摘要: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度完全恢复征税。
时隔三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再度完全恢复征税。昆明航空、国航、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发布公告,今日起开始征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税标准为每位成人旅客10元;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用优惠的革命残疾军人和因公残废的人民警察、按成人发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皆减免燃油附加费。
据报,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更改至2018年6月5日(不含)以后,仍然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春秋航空、中联航、深圳航空、奥凯航空等航空公司昨日也回应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上一次中止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是2015年2月,旅客只需缴纳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才可上下班。此次,航空公司集体完全恢复征税燃油附加费与国内航油的综合订购成本下跌有关。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的第一大成本,燃油成本下跌对航空公司的业绩具有直接影响。对于航空公司来说,燃油附加费不是票价必定组成部分,只是在油价低企时对运营成本的一种补偿性调节。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各航空公司自律确认,报民航局备案才可,具备相当大的灵活性。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则须要严苛遵循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燃油可选征税标准来计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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